确实如此,通常情况下,若在婚姻生活中某位伴侣遭受另一半的
家庭暴力,理应果断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安全及相关权益,如通过向法院呈递诉状要求
离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关
离婚诉讼的相关
法规表述,当存在不当家庭暴力或虐待等现象时,经法院调解后仍无法解决的,法庭将允许离婚。
在此种情况下,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同时提议离婚诉讼并就家庭暴力的
侵权行为向另一方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因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若因严重家庭暴力因素而引发的
离婚事件,无过失方有权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
损害赔偿金。
该
赔偿通常涵盖受害者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与精神创伤的补偿两大部分。
除了严重家庭暴力的情形外,倘若夫或妻一方遭遇到配偶
重婚、对方有赌博恶习且屡次教育无果、夫妻因感情问题长期
分居达两年以上以及其他严重导致夫妻感情实质上破裂的各类情况,皆可启动
诉讼程序申请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