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父母双方都享有对子女的法定
监护权,因此理论上任何一方将子女带走并不构成
违法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场景中,即使警察在此类问题上也难免显得无能为力,他们通常仅限于进行劝解工作。
那么假如您目前正处于
离婚状态,可以依据不让您看望孩子这个理由提出探望权
纠纷诉讼,或者积极主张自己对
孩子的抚养权利。
但请注意,除非获得了
抚养权,否则任何人都是无权自行带走孩子的,这无疑是一种
非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没有抚养权的那一方是有权申请让人
民法院中止不合法的探望行为的。
然而,也需认识到即便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同样可以主张自己的
探视权利,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决定孩子的探望安排,法律对此是全方位认可和保障的。
关于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它是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加以确定的,因此任何试图私自带走孩子的一方很有可能遭到拥有抚养权一方的
起诉。
此外,假设离婚时是采取
协议离婚,并且双方已就孩子
抚养问题达成共识,要想改变孩子的抚养权格局的话,需要额外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对
孩子抚养权重新作出裁决,并随后请求法院实施
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