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抚养责任应由未承担抚养义务的那一方支付。
当夫妻关系因
离异而终止之后,凡子女由某一方承担起直接抚养照顾之责,那么,另一方便理所当然地需要承担起不低于其父或母需承担的
抚养费用的一部分甚至全部。
然而,具体的承担份额以及时间期限的长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如协商无果的话,则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作出裁判。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之协议或是法庭做出的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将来的某个恰当时候,向父亲、母亲其中任何一方提出高于原本协议或者判决中所设定之额度标准的经济开支请求,只要该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具有合理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