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调查过程中享有获得
律师协助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选择聘用律师时,既可以亲自进行,亦可授权其
家属代表进行申请等待。
具体来说,
中国法律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自行行使辩护权外,还能委托一至两人担任
辩护人的机会。
以下几类人群具备被选任为辩护人的资格:
首先是注册律师;
其次是由社会公共机构或
犯罪嫌疑、被告本人所在的集体组织推荐的人员;
最后包括犯罪嫌疑、被告人的亲属、亲戚及配偶等各类亲情关系人。
值得注意的是,正处于使用
刑法制裁或被依法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状况下的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同样地,曾因某种原因被解雇的
公职员工以及被
吊销律师执照、公证员职业证书的个人,他们不能胜任辩护人的职务,除非是他们恰恰是犯罪嫌疑、被告的亲属或亲近之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