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签署合同时,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保障方面的事宜。
在各类经济往来合同中,保函是一种普遍而又实用的
担保措施。
第二,
预付款项的处理问题。
预付款是指某一方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规定,于合同正式成立之后提前支付给另一方一定额度的货币资金。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预付款并不具备任何担保效力。
第三,关于
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
在面临
合同纠纷之时,需谨慎考虑究竟是采用仲裁手段加以解决还是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若合同中已经设定了合法且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在争议爆发之际,
当事人仅能向相关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禁止向法庭提
起诉讼。《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