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人未能如约偿还
债权人的
债务且离奇失踪之后,债权人有权径直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期望债务人能够尽快归还给他们所
拖欠的款项。当起诉案件提交至法院后,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为债务人发出公告通知,并将该
起诉状公之于众。倘若在召开庭审过程中,债务人未能现身出庭,法院将会基于此情况进行缺席审判。而在法庭作出判决之后,若被告仍然不知下落或者拒不出面履行法庭判决,债权人有权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若被告人已经失去联系长达两年以上,那么债权人首先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被告人失踪。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请求被告人的财产代管人从被告人的合法资产中偿还他们所拖欠的债务。《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