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以下几类:(一)
身份证件方面,需向受理机构提交男女双方各自户口证明一份的
复印件和相应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二)为确保
离婚程序合法有效进行,需要准备一式三份的
离婚协议书,并在其中签字;(三)作为
办理离婚手续缺-不-可-得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将领取的
结婚证原件一同携带至受理机构;(四)如若有儿女存在,须随行提交其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六)为了更好地完成
离婚审批流程,还需提供不超过二寸且近期拍摄的免冠半身照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