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并未设定所谓的“偷盗”罪责,正确表述应为“
盗窃”
犯罪。
所谓
盗窃罪,通常情况下是指犯罪分子在主观上具有
非法占有所实施盗窃行为的社会公有的财务的目的,通过进行巨额财物的盗窃或者频繁的进行盗窃、盗窃住宅内的财物、带着威胁性的工具进行盗窃、或从辅助设施下方盗窃等手段达到其不法目的,从而触犯到相应的
刑法条款。
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根据我国
刑事法律的规定,具体的
刑罚标准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者需承担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甚至
管制的责任,并处以此之外的单一
罚金作为附加惩罚;
其次,如
盗窃金额足够庞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存在时,则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同时被判
处罚金;
最后,倘若涉及金额极大或者有极为严重的情节的话,犯罪者便可能需要面对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的监禁刑罚,甚至还可能同时被判决征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