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对公众致害所引起的
民事责任,通常应由动物园的负责管理人员承担
赔偿义务。
若由于动物园未能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而引发他人遭受损害事件时,其将无权享有任何法定豁免权利,唯有在被
侵权方存在故意或严重过失的情况下,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才能根据法律规定,适当减轻甚至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动物饲养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