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债权债务纠纷时,具有
法律效力的
诉讼时效为自签署
借款协议、欠款凭据或
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期满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若在此期间内未曾明确提起偿还要求,那么诉讼时效将自
债权人初次宣称其
债务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