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能够出具确凿
证据,证明房屋乃其单独
出资购买,便足以证实此房产所有权归属于男方,就算
房产证书上的署名是女方,也无法成为阻碍男方主张权益的障碍。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婚前一方支付
购房首付款,且双方共同
还贷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双方以各自的比例享有共有权。
若不幸面临
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应当依据当时双方实际出资的比例予以界定;
而在婚后直接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房产,则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在进行分割时,原则上应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