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必须满足以下要件才能成立:
首先,该罪的
犯罪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者均可构成,并未对特定身份或地位进行特别要求;
其次,在主观方面,该罪中的
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知其携带的物品属于毒品原植物而有意为之的故意心态,倘若纯属疏忽大意则不构成此
罪名;
再者,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我国严格
管制的毒品生产、销售及运输管理制度;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
当事人必须实施了非法携带未经特殊处理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以及幼苗,且数量巨大的相关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