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取保候审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一)
行为人涉嫌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若行为人
涉嫌犯罪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威胁到国家安全,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此外,对于因病无法正常生活,或是正处在孕期或哺乳期且有无法控制或预测的潜在风险的特定人群,同样也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三)在
羁押期限即将结束时,具体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审理,此时也应该灵活对待,适时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四)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行为人,以及孕妇或正在母乳喂养婴儿者,若符合取保候审需求,亦应予以考虑。
2、申请取保候审还需由申请人,诸如嫌疑人、被告人或其
近亲属等提出书面申请。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于七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给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