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倘若儿子仍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父母则依法成为其唯一的合法
监护人,负有替代儿子偿还
债务的法定义务。
其次,儿子若是已过十八周岁,属于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应对自身所实施之行为承担起相关的法律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在此情况下,父母并无义务代其履行债务。
再者,若儿子不幸身故,父母身为合法
继承人,在完成遗产接受手续后,须按照遗产总额来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然而对于超出遗产范围之外的部分,父母则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若父母决定
放弃继承权,即可免除上述的清偿责任;
此外,倘若父母心甘情愿地为儿子偿还债务,那么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