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
伤害罪,即故意对他人实施物理性攻击之行为;
严
重伤害他人身体所导致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侵害者,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抑或是
管制。
若前罪已致人重伤,那么
处罚将升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此种罪行所侵袭的客体即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益,这其中所称的“身体权”乃自然人维护其肢体、器官乃至其他组织完整性的人格权利。
须特别强调说明的是,
行为人若仅为伤害自身身体而为之,那么此举通常并不会被视为
犯罪。
唯有当行为人为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而触犯
刑法规定之时,方可被视为犯罪。
在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要件上表现出明显的故意倾向,也就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恶劣影响,却仍然选择希望甚至是纵容这种不良后果的出现。
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对他人可能带来何种程度的伤害,并不一定具有明确的认知和追求意识。
然而无论如何,任何造成的伤害结果自然都会包含在他的主观恶意之内,因此,可以按照实际伤害的实际情况来认定为故意
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在故意轻伤犯罪中,倘若行为未能完成且达到既定目的,难免会存在
犯罪未遂的问题。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