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经过合法的程序予以撤销之后,若仍有尚未兑现的债券存在,那么此等导致的利益损失,股东是有权以其个人身份进行追偿的。
然而,为了担任此角色并采取行动,他们须首先从公司内部获取这些相应的权益;
在公司正式宣告破产之前,
清算是必然要经历的一个环节。
在清算过程中,剩余的资产,以及其中包含的
债权债务关系将会被逐
一审核,然后进行分配或转让给合适的对象。
所以,假如在这个过程中,股东成功地获得了公司的债权,那么他们便具备了以自身名义追索
债务的资格和权利。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
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
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