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婚前财产在婚后衍生收益构成
共同财产的问题,其在
离婚时通常会被审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中某一方的
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除了
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之外,其他都应当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情形下,当
夫妻离婚发生时,他们的共同财产将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置,如果未能达成协议则需要诉诸至法律程序,由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保护
未成年人、女性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
基本原则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