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上来说,连续缺勤达三个工作日之久即可视为员工自动离职,且在此情况下,依然应当支付其薪酬。
无论
劳动者选择何种形式的离开公司,企业均应该向其支付其应得的薪资,不应随意
拖欠或扣减。
但是,如果由于员工的一系列不当行为如持续缺勤给企业带来了损失,那么企业有权向该员工
追讨相应的
赔偿。
若企业以员工因频繁缺勤自动离职为由拒绝发放与其实际价值相匹配的报酬,则这个员工有权寻求相关法律机构如所在地区
劳动监察部门的协助及援助,并可尝试发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