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来获取所需的被告
身份信息,以便于提
起诉讼:
首先,您可以选择委托律师进行调取工作。
因为提起
诉讼需要明确有关被告的具体信息,如出生年代,
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在单位等。
其次,一旦您获得了所需的身份证
复印件,便可在
起诉状中详细列明这些信息,如果暂时还未收集到,那么必须先委托律师代为办理,以确保能够顺利进入法律程序。
再次,倘若您并不打算聘请律师作为
代理律师,那么原则上,您需要向法院
递交以下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已撰写完成的《
民事起诉状》(在此阶段,被告信息一栏仍可留白);
以及《
证据清单》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在所有材料完整无误之后,您只需前往法院
立案大厅予以立案。
请在与法官接洽时向其说明,因为目前尚无法掌握对方
当事人的准确身份信息,因此需要申请调取。
这样做之后,法官通常会立即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给您;
最后,得到该通知书后,您可以带着它去当地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