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基石在于存在
合同违约行为的发生。
在实际情况中,因
过错责任导致的
损害赔偿责任仅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即仅当存在违约行为时才能讨论责任承担的问题。
所称违约行为,系指
当事人故意或非故意地未能遵守其
合同义务或
履行合同时未达到预先协议的标准,换言之,即违约行为即是
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表现。
合同义务包括承诺生效前的
先合同义务以及承诺生效后的后合同义务,然而在
违约责任范畴内所涉及到的合同义务,主要以狭义的
合同履行义务为主导,并不包括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这两大项在内。
违反先合同义务将会引发
缔约过失责任,而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则会导致后
合同责任的发生。《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