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使
遗嘱生效,务必满足以下要点:
首先,遗嘱的制定者须拥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应当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而所谓意愿不真实,具体可出现在下列数种情形之内:
首先是受到强制而制定的遗嘱;
其次是受到
欺诈而制定的遗嘱;
再次是被非遗嘱定立人
伪造的遗嘱;
再者是被篡改过的遗嘱;
最后则是在大脑意识模糊之时制定的遗嘱。
第三点,遗嘱人对于处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应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
第四点,遗嘱的内容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遗嘱内容
违法的常见例子包括:
遗嘱剥夺了
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的
继承人的
法定继承权益;
再者,遗嘱未能为胚胎预留足够的法定继承份额;
以及遗嘱违反了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
最后,遗嘱的颁布形式也应合法,也就是说可以采取公证、自述、代笔、录音及口述等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