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资关系中,当雇主肆意侵犯
劳动者权益,故意克扣员工薪资时,
劳动监察机构将会介入并进行监管。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权选择通过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请求,或者提交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月度周期,以货币形式全额支付职工应该领取的
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