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双方处于
分居状态亦视为婚姻关系持续存在。
在此期间,单方产生的
债务究竟应由何人承担主要取决于此笔款项的使用目的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相关。
若此项借款被用于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则其可视为
共同债务,需要以夫妻共有的资产进行清偿;
反之,若此笔款项并未用诸于共同生活且另一配偶对此未予承认的话,那么这笔债务就将归属为单方面的负担,应由负有债务的配偶独自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