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
产假后,
劳动者有权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
离职申请,但必须遵守提前通知的义务。
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终止
劳动关系的时间,无论其是否已享受完全部产假的福利待遇。
然而,若想实现离职,必须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认可。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的话,双方都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劳动者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应力争在三十天前以
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