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精炼且明确的
借贷合同形式,具体来说便是通过双方协议,确立当户需要向典当行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决策文档。
这个过程与一般的
借款合同相异,因为在其签署的流程、文件样式以及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等方面,都展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性。
此外,典当合同也是一种简洁明了但又不失准确性的质权合同约定,亦即是典当双方通过
书面形式,约定
质押方需向典当行偿还本息提供相应保障的合意文书。《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