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亲不幸逝世,其子身为合法
继承人,理应在
继承全部遗产之后,肩负起清理已故者所遗留下来的负债的责任,但仅承担遗产价值范围内的
债务而已。
超出此界限的部分,儿子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倘若儿子选择
放弃继承权,便可无需负担清偿责任。
另外,假如儿子基于道义或良心自愿为父亲偿付相关债务,按照现行
法规,政府对此并未予以任何干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