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强制措施能够由涉案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
直系亲属代为执行。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
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中,对于尚未被
羁押在法定监管场所内的涉案人员,为了确保其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行为、如实坦白事实真相,从而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具体而言,该措施包括责令参考者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同时要求其签署
保证书,明确承诺遵守相关规定,为随传随到做好准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