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尚未有明文规定针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监视居住措施应于何时终止。
然而,法律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且不可超出这一上限。
监视居住,即为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进行
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期限内的行动范围以及对其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和限制等方式,以确保其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