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婚姻期间产生的
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当双方
共同财产无法足额偿还上述
债务时,或双方在婚姻约定中明确规定了财产的归属各有不同,应当由他们之间达成一致的还债方案;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人
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此外,若夫妻双方在共同签名的文件中有此类共同意愿表达,或者有任何一方在事件发生后予以认可,这类行为所导致的债务也同样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范畴。
同时,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无论何时,只要是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内,其个人以个人名义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也都被视为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