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擅自进行的财产
抵押,其有效性取决于被抵押之物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若抵押的财产系为抵押方的
私人财产,那么这种抵押行为便是合法且有效的;
然而,倘若抵押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那么这项抵押行为将无法生效,原因在于,在
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某一方不得未经其他共有人的明确授权而对共有财产设立抵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