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犯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从业者利用其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归属于相应单位的财务
非法占有,并且在侵犯该财物所有权的情况下,涉嫌构成犯罪,且
涉案金额必须达到特定大小的行为。
此种罪行的主体均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内承担务工作职责的从业者。
其犯罪心理状态需为
主观故意并具有攫取财物的明确意图;
而此种
犯罪行为对客体产生侵犯的对象则为公司或组织所有的财务权利,即公财与私产的所有权皆属犯罪客体范畴之中。
最后,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类犯罪行为主要体现为实施侵吞他人财产的行为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标准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