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
当事人充分协商且对协议中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之后,一份规范的协议应满足以下条件以
保证其有效性:
首先,所有参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在签署协议之际必须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应是由各方当事人真心实意地表达出来的意愿,并且没有任何
欺诈、压迫等不当情况的发生;
最后,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有悖于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值得注意的是,若协议的当事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那么他们所签订的仅涉及到自身利益的协议或者与他们的年龄、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符的协议将被视为有效,而对于其他未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协议则会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