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一方所负的
侵权损失
赔偿责任并非为夫妻间的共有
债务。
这种情况下,仅有个别夫妻中的单个一方因实施了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从而给他人带来了人身及财产上的实际伤害,进而使得由其个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债务责任。
相反,夫妻间的共通债务应为源于合意的合法行为所导致的合理金钱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益复杂且多样化的社会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合法的抑或是
违法的行为,皆可能引发债务问题。
举例而言,如参与非法赌博行为产生的债务便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无论这些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保持期间,都无法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只有当夫妻双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并由此而产生的合理债务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同时具备
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特征。
然而,若夫妻一方由于实施
侵权行为从而对他人人身权或
财产权构成了侵害,此种责任乃是基于非法的侵权行为,并未体现出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以它不属于夫妻间的
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