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撰写
借款协议时,务必确保其内容详尽且周全完备。
详细写入
欠款的具体金额及货币种类、对于所借物品数量及其特性如名称、品质以及规格或型号等基本的自然属性,对导致款项
拖欠的原委予以明确阐述,同时注明返还期限和若还款延迟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还应明确
债权人与
债务人的清晰具体名字或称谓,最后由债务人亲自签名盖章,并标明签署日期。
(二)在借款协议的措辞方面,应力求精准无误。
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存在歧义可能的词汇和语句。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因此产生的
纠纷和争议。
(三)鉴于借款协议具有双向关联性,我们建议采取
一式两份的方式,使得各方均能持有一份原始文件作为参考和凭证。
(四)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方为
法人实体,请务必调查其是否已完成
清算程序,法人实体的名称是否正确等相关信息;
而如果对象为自然人,我们也需要了解
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其姓名是否与
身份证上的记录相符等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