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
当事人身处两地皆可申请进行
离婚手续的处理,然而须采取
诉讼离婚方式实现。若欲通过
协议离婚则必须前往双方
户口所在地区域之一完成相关程序。对于诉诸法律
离婚之一事,当事人可向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离开的
户籍所在地且已持续居住满长达1年以上的最常居所地的地方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书以启动
离婚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