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无论男女双方已经分开生活达到了何种程度,都无法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夫妻俩若希望结束婚姻关系,必须遵循合法程序,即通过
协议离婚或
诉讼离婚两种途径进行。
对于那些因为感情不睦而导致
分居生活的夫妻来说,如果他们有意愿
离婚,可以选择以协商解决的形式办理
离婚手续,但如若协商失败,那么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请
诉讼申请,要求依法裁定离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因为感情不合而引起的分居状态持续了超过两年时间,经过法院认定后确实认为夫妻间的情感纽带已经断裂,那么法院将批准这对
夫妻离婚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