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系指在国家、公众利益、个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正遭受非法威胁之际,为了阻止这一威胁的进一步扩大与恶化,而采取的有效措施。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行为,需要遵循以下
五项基本原则:首先,正当防卫的行使对象必须是正在进行侵犯国家、集体、以及本人或他人人身、
财产权和其它各项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其次,此种不法行为必须已经引发了实际威胁,也就是在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情况下,侵犯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再次,这种不法行为必须处于持续进行状态,而非刚刚开始,或早已结束,或是实施人主动停止。否则便属于
防卫时间不当,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正当防卫的目标只是为了阻止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防止其所带来的潜在
危害后果。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正当防卫的实施过程中不应造成过大的伤害,也就是说,防卫的手段应该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不要超过这一必要限制并实施过度的破坏行为。总的来说,正当防卫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行动,但也要受到一定限度的规制,即执行方式应能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为之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