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致使人员丧生的情况下,行车者构成了
犯罪行为,这种情况必须要依法对其进行
刑事追责,并且还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们予以
吊销涉案车辆的驾驶证资格,使得该驾驶员在余生之中都无法再次获取汽车驾驶证。
根据我国
刑法典的内容,违反交通运输规范,因此而导致
重大事故后果的,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或是使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将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处罚。
如果是驾车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会面临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是由于悔过导致的逃逸行为,从而致使他
人死亡的话,则可能会面临七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处分。
一般的
交通肇事案件中,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惩罚:
其一是单次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但事故方要承担全部或
主要责任。
其二是在同一交通事故中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双方负有同等责任。
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者,便被认定为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须处以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
其一是车辆单次事故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但事故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其二是在同一交通事故中导致六人以上死亡,事故双方负有同等责任。
其三是车辆单次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事故方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力偿付
赔偿款额达到了三十万元之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