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两个伴侣
离异后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处理问题上,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需首先开展友好协商。若经过充分沟通却仍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向当地司法部门提
起诉讼,由法庭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做出裁决。具体而言,针对0至2周岁年龄段的小孩,
抚养权的归属通常倾向于给予母亲一方。但若在此过程中,母亲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其
抚养责任亦可交由父亲承担:(1)存在长期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度时光;(2)尽管具备足够的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同时父亲明确提出孩子需随他生活;(3)由于其它非偶发因素,确实不能让孩子继续留在母亲身边。针对2周岁及其以上年龄段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欲争取抚养权时,若其中任何一方向法院提交如下
证据,则有可能获得优先考虑:(1)已完成绝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失去生育能力;(2)孩子已经跟随自己生活相当长时间,若突然更换生活环境,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将产生明显不良影响;(3)当前没有其他孩子,而对方家庭却已生育多个子女;(4)孩子目前是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这对于他们的茁壮成长较为有利,同时注意到对方患有长期未能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或是存在其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例如酗酒或者吸毒。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年满8周岁以上的孩子,对其抚养权主张的决策过程中应当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