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以婚前购
买房产并单列在一方名下为例,基于法律规定,此类财产严格来说应归于个人所有,并不属于夫妻之间
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有权益。
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已经拥有的财富,无论是动产、不动产,亦或是有形或无形的资产,只要是在合法范围内获取的,都将得到我国相关
法规的公正与全面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