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拘禁之
犯罪行为,仅在构成相当严重情节时方能被视为非法拘禁罪。
以下几点可作为判定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具体标准:
首先,此种行为所侵犯的应是依法享有各项
人身自由权益的任何自然人;
其次,从客观角度观察,此类行为明显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再次,从实施主体来看,既有可能是
国家工作人员,亦有可能是普通民众;
最后,需视其主观心态为故意且具迫使他人丧失自由之意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