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存在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劳动者有权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标准获得双倍金额的
经济补偿。然而,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或
赔偿。如若在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时,劳动者可在被解雇后的一年之内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作为法律依据,我们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即当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渎职损害用人单位利益以及在已就业状况下拒绝接受调整等情况出现之时,用人单位便可行使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