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
递交辞呈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申请到
失业保险金的。
根据相关法例规定,领受失业保险金的先决条件便是非因雇员本身的主观意愿而导致的离职行为,然而个人主动提出
辞职无疑属于雇员自主决定终止其职业生涯,这与获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满足的条件存在冲突,因此无法实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愿望。《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