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抵押担保领域中,具有
诉讼时效性质,且其诉讼时效应被判定为三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公民、
法人向人
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
诉讼的
有效期限为整整三年。
因此,涉及到因抵押担保产生的
纠纷而提出的
民事诉讼案件,自当权利人得知或应知其所享有的权益已受侵损及负有责任之人的日期开始进行计算。
如若相关法律对此有所特殊规定,则需要依照该特殊规定执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