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微交通事故的法律时效探讨:明确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启时效管理。
鉴于涉及轻微交通事故的大部分事件性质较明晰,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较小且伤情相对较轻,事故鉴定结论通常会在现场或五日之内起草完成并向
当事人作出通报。
自当事人收悉相关《
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法定一年
诉讼时效方才正式启动。
其次,对于受害者身体遭受重创,需入院接受治疗,同时需考虑后期治疗事宜的情况,诉讼时效可以自治疗结束或损失正式确认之日起予以相应起算。
若未致残者则从治疗结束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若导致残疾,则须从
伤残评估之日开始进行时效管理。
在此期间,当事人如逃避司法调查或是遭办案单位拒绝
立案,将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限制。
然而,若此类事件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之后,或已在人
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在之后继续逃避司法调查或审判环节,均不受
法律追诉期的限制。
而且,如果受害者在法律规定的
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在接到申请的各级部门都必须依法立案处理,而不是予以无视,这样也不会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