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与员工签署
劳动合同时,如出现空白部分,则属
非法行为,
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此类合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各项必要条款:
第一,关于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名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第二,对于劳动者个人的情况,需要填写他们的姓名、居住地址及其有效
身份证件号等;
第三,明确劳动合同的
有效期;
第四,需要载明具体的工作职责及执行工作的地点;
第五,明确规定工作时间以及相应的休息和休假的安排;
第六,针对
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做明确说明;
第七,将
社保福利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
第八,对劳动安全、
劳动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
职业病防护,也应列入劳动合同当中;
第九,除上述内容之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将其他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中的事项明确列出。《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