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伙人解除合作关系之后,仍然需要承担其加入合作期间产生的
债务。
该名解约合伙人需对于因他在解约之前所导致的
合伙企业债务,负有无限且连带性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为
有限合伙人解除了合作关系,那么他将要对因为他在解约之前所产生的
有限合伙企业债务负责,这一责任可以通过他在
解除合同时所获得的财产来承担。
此外,对于
普通合伙人而言,他们需要承担无限且连带性法律责任,即:
无论他们在企业中所占有的资金比例多少,都需要
全权负责解决企业的所有债务问题。
与此相反,有限合伙人只需要根据他们在企业中所占有的资金比例来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即:
仅在他们在该企业中的投资资金范围内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