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涉及员工买断相应保险,那么当员工因此产生误解并与该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员工在该公司服务期限予以相应
赔偿。
具体而言,将以员工每满一整年度,向其支付相对应的一个
月工资作为赔偿,对于那些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个年份的情况,则视为一整年进行处理;
而对于未满足六个月规定的情况,仅仅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
赔偿金即可。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遵照相关
法规条款,迅速为因实际情况未能购买到保险的员工进行补充性付费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