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案底的问题,您无需担心,案底通常用来表示某个人过去所涉及的
违法或者
犯罪行为的相关记录。
这项制度也被称为“
犯罪人员
犯罪记录”,意思是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下,主要是指那些曾经从事过
刑事犯罪活动,并且留下了相应
犯罪档案的人。
这样的犯罪档案一般会被保存在对应的公安机关之中。
至于所谓的笔录,其实它是法律行业中的一个专业术语,简单来说,就是将
证人、
犯罪嫌疑人或者目击证人详细的
个人信息以及他们所表述的话语进行文字记载。
尽管笔录在整个案件卷宗档案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只有经过被询问人亲自签字确认之后,才能纳入档案之中,否则将会被归为普通文件,不会对被询问人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根据这些笔录被正式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的话,其相应的记录就会被收纳进档案之中,并引起深远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