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持续存在之时,一方所享有的奖金通常被视为
共同财产。
然而,在婚前或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男女平等双方可自由约定其所获得的财产,例如
婚前财产的归属,是属各自独有、共有,还是部分各自拥有、部分属于共同所有。
在此种情况下,婚后获得的财产理应根据夫妻之间的协议进行分配和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